原標題:北京就出租車標準征意見 司機將有電子身份證
本報訊(記者 李佳)北京市《出租汽車技術要求》地方標準時隔4年再次意見征集,新地方標準規定,出租車運營設備上應配置智能終端,可實現電子支付功能、駕駛員電子證件識別和身份認證功能等,此外出租車還新增對于兒童座椅插口的規定,體現出緊跟新國標、關注兒童安全的意識。
市質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出租汽車技術要求》送審稿已完成,即將進入審查階段。此標準將替代2004年《更新出租小轎車技術要求》的標準,為確保標準編制質量,現再次公開征求意見。
新標準將適用于新增和更新的出租汽車。另外,新標準還對標志頂燈等做了新的規定,如規定燈罩基色應為乳白色,6年內燈罩顏色應不變色、字跡不褪色。
相較于老的標準,此次新標準最大的不同在于規定運營車輛運營設備上應配置智能終端。所謂智能終端,是指運營設備的核心部件可實現衛星定位、司機身份認證、乘客刷卡付費、服務評價等功能,并連接其他運營設備與后臺系統進行數據通信。
智能終端應滿足具備電子支付功能、衛星定位功能、駕駛員電子證件識別和身份認證功能;應具備接受電召和行業調車業務功能;應具備屏幕尺寸不小于6英寸的液晶屏,支持中英文字、語音提示,支持駕駛員身份和計價費用信息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