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17日訊 記者余瀛波國家工商總局今天下發通知要求,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集中開展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市場假冒偽劣商品專項整治。專項整治期間,將通過重點檢查、交叉檢查、明察暗訪等形式,嚴肅查處并曝光違法案件,懲處違法經營主體,依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使農村市場中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通知強調,各地要積極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建立健全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市場經營者誠信檔案,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查詢和披露制度。要提升侵權假冒行政處罰案件數據質量,嚴格執行總局數據標準,積極推進工商系統打擊侵權假冒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工作。
通知明確,專項整治期間,將依法查處濫用、冒用、偽造涉農產品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行為。將嚴厲查處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等惡意攀附他人商譽行為。以藥品、農資等為重點,查處制作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