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劉曉玲)沒有工作的趙某,通過小廣告,花了1600元錢找人代辦信用卡,肆意揮霍不還款。近日,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檢察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對趙某提起公訴。
2012年8月,趙某在路邊的一根電線桿上看到有辦理信用卡的廣告。一直沒有工作的趙某立刻撥打了廣告上的電話。對方稱只要趙某交1600元和身份證就能辦理,趙某便按照其要求交了錢和身份證的復印件。
2012年9月,趙某收到了銀行寄來的一張白金信用卡。一拿到卡,趙某就去買了一臺價值26000元的液晶電視。而且他還去超市、商場、飯店消費,并在ATM機上提取現金。2014年1月,銀行工作人員向公安機關報案,趙某被抓獲,其家人也無力替其償還欠款。被抓之后的趙某對自己的行為非常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