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評:在預先付款定制成套貨品時,盡量選擇知名度高、信譽度好的大品牌,發生所定制的商品停產,商家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案例七
熱水器安裝有問題 漏水一年才察覺
高先生2010年11月在商場購買了一臺熱水器,售后服務來人安裝,將熱水器泄壓閥的外接塑料小管,放進地漏下水管內。2011年12月,高先生發現水表不停旋轉,才得知熱水器泄壓閥小管不斷出水,漏水量為每小時69升。最后,在市消協調解下,商場補償高先生2700元水費。
點評:消費者應多比較品牌,多了解使用常識,以免廠商以消費者使用不當為借口,為不合格產品開脫責任。
案例八
買的全牛皮鞋 原來還有PU材質
2011年3月,王女士在一家商場花700多元購買一雙牛皮靴子,三包卡上也注明為全牛皮。可等到冬天穿上后,才發現靴子是牛皮和PU合成的。王女士要求退貨,但商場以所購靴子已超過三包期,且該品牌靴子在商場已撤柜為由,不予處理。最后經消協協商,商場退貨。
點評:在購買反季商品時,消費者應進行認真檢查,避免下一個季節使用商品時才發現問題,那樣往往已超過商品的三包期,容易給消費者造成損失。
案例九
保健食品功效強 騙你服用沒商量
馬先生患有腦梗和糖尿病,2012年7月聽一家公司保健品講座,宣傳該公司生產的保健品可降“三高”,交1萬元可以連續三年服用該保健品。如果服用兩個月無效,全額退款。治病心切的馬先生當場交了1萬元,兩個月后去醫院檢查,卻發現血脂、血糖等指標反而升高了。經協調商家最終退還馬先生9000元。
點評:保健品不是藥物,對治療疾病最多是輔助作用。消費者對自身的病痛,應聽從正規醫院專業醫生的建議。
案例十
貨物名稱不實填 不良后果自承擔
2012年2月,張先生從紹興快遞工藝品到西安,并保價5000元。收貨時,因為外包裝損壞,工藝品一側龍骨斷裂,因此拒絕簽收。物流公司認為,張先生發貨時,未注明托運的是工藝品,而寫的是木板,屬于票物不符。經調解,物流公司最終賠償1300元。
點評:消費者在托運貨物時,填寫單據要詳細,包括具體的品名、數量、價值。對貴重物品或易碎物品最好保價。(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