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社會各界的質疑,社保局表示將與有關部門研究鼓勵處方外流的措施,進一步推進醫藥分開。進一步研究個人賬戶達到最低積累額后購藥范圍適度擴大的可行性以及適度降低個人賬戶最低積累額標準的可行性。
有侵犯公民財產權之嫌
“依據社保局的規定,如果卡內余額不足4595元,為了用社保卡買一盒幾塊錢的藥,難道還要讓市民去醫院或社康中心?掛號要收費,還要經過醫生會診,買藥也要排隊,這樣既不人性化也是在浪費公共資源,更增加了醫院看病難的問題。”9月2日,深圳市人大代表楊建昌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市民卡里的錢理應由市民自行支配,“有些參保人可能工作好幾年卡里也沒那么多錢,這些人的利益誰來保障?”
楊建昌認為,這種沒有站在老百姓的立場去看待問題的決策,是政府部門保障醫院利益的官僚主義。關乎到民生的問題,政府都應舉行聽證論證,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建議,并進行調查研究,制定出適合廣大市民的政策。
深圳律師謝蘭軍認為,社保卡內的金額屬卡主所有,社保局單方面限定最低額度有侵犯公民財產所有權中處分權之嫌。對于市民用社保卡購買非藥品類物品等做法,有關部門應發揮其引導作用,促使市民正確使用社保卡,而非用這種余額限制來規定,這種規定對市民也很不公平。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內司委委員吳立民建議,醫保卡是為了保障參保人有病可醫,卡里的錢可以為大病做儲蓄,也可以留給家人使用,政府在社保卡正確使用方面的宣傳教育有待加強。
■鏈接
2011年11月,安徽省銅陵市一市民反映,他到該市市中心一家醫院看病,醫生說需要住院,但醫生說社保部門每年給醫院的住院報銷費用劃定了限額,超過部分要醫院自己解決,醫院今年的費用已經超了,所以醫生要求該市民等明年再住院治療。該市民稱,隨后他又到該市另外幾家規模較大的醫院要求住院,結果都碰到了類似的“勸告”。
人社局社保中心相關職員解釋說,社保部分對醫點機構施行總額操縱,出發點是為了防止機構套取醫保資金,保證醫保資金的安全,根本上也是為了維護絕大多數參保職員的利益。他還表示,總額操縱的政策觸及到了醫院的利益,個別醫院可能有點抵觸。協議中還明確規定醫院應按標準收治病人,嚴禁推諉病人,“即使醫院出現逾額了,按規定由醫院、社保雙方共同按一定比例承擔,決不同意損害參保人的利益”。(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