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賦悄然被刻上工藝品
8月1日,39歲的陳恩田匆匆飛來重慶。昨天一早,他特意穿了一件大紅色T恤,戴一頂大紅色鴨舌帽和一副墨鏡,出現在市五中法院外。他的委托律師譚強和一位朋友一起出庭。
陳恩田訴稱,自2008年起,他發現重慶金烏工藝品有限公司和渝中區金木工藝品經營部開始銷售刻有“新重慶賦”作品的三件套烏木工藝品(筆筒、鎮紙和便簽盒)以及兩件套(筆筒、鎮紙)烏木工藝品。金烏公司是“新重慶賦”工藝品的生產者,而金木工藝品經營部對兩款烏木工藝品進行銷售。金烏公司在其公司網站上宣傳推廣“新重慶賦”三件套。在生產銷售的“新重慶賦”工藝品中,沒有簽署作者的姓名,侵犯了他的署名權;將《新重慶賦》批量雕刻于禮品中,還侵犯了他的復制權和發行權。
陳恩田請求法院判令兩名被告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并銷毀刻有原告作品的工藝品;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的網絡傳播權;賠償原告30萬元;被告向原告消除影響,登報賠禮道歉;承擔訴訟費和相關合理費用。
被告否認侵權拒絕賠償
金烏公司和金木工藝品經營部委托了同一名律師鐘祥偉,他和工藝品經營部負責人馬飛昨天出現在被告席上。
被告方堅稱,他們沒有侵權。“新重慶賦”工藝品是以陰沉木(烏木)胚子做成,請藝術工匠雕刻。這些工藝品都是定制加工,雕刻什么內容全由客戶自己定。
陳恩田說,事前,他已購買涉嫌侵權的三件套實物兩件,一共2000元,但東西在北京,沒法提交給法庭,店里售賣物已拍攝,彩照存在隨身的ipad里。馬飛看了他的ipad后,承認這些照片是店里售出的工藝品,“他們是訂購了兩套,上面的《新重慶賦》也是應他們要求刻上去的。”他們認為,既然是加工和雕刻,沒有主觀惡意,不存在侵權的事實,不予賠償。
由于案情復雜,法庭未當庭宣判。(重慶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