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中旬,林女士來到長春市一國有股份制銀行辦理業務,該行正在發售的一款投資期限364天、年化收益率4.7%的理財產品吸引了她的注意。“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只有3%,如果存入五萬元,一年的收益率就相差850元。”林女士算了一筆賬。
不過,讓林女士不放心的是,這是一款非保本浮動收益產品。“從字面的意思就可以看出,是不能保證本金安全和收益率的,所以我有些擔憂。”
銀行理財經理勸告說:“這款產品已經發售了好幾年,每次不但能保證本金的安全,還能取得預期收益率,所以根本不用有啥顧慮,放心購買就是了。”
禁不住勸說,林女士最終購買了五萬元的該款產品。“人家銀行的人都說了,通過這么多年的經驗,肯定會取得預期的收益率,相信到咱這也不會有啥意外,應該沒事的。”林女士自我安慰說。
據了解,很多人在購買理財產品時都會遇到與林女士相同的情況。即理財經理或銷售人員先是提醒客戶這是一款非保本浮動收益的產品,然后又會在口頭上承諾這類產品到期之后一定會取得預期收益率。
提醒:要以合同協議中的約定為準
如果投資者與金融機構因本金損失或是沒有達到收益率而對簿公堂,
法院會以產品說明書及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為準,而不會以口頭承諾為依據。
東北證券長春解放大路營業部理財師遲偉欣告訴記者,其實銀行的理財經理也是金融機構的營銷人員,那么他們向客戶推銷產品的過程就是一種營銷的過程,當然要講究營銷的方式,難免會有夸張的成分,這點并不難理解。
“雖然口頭承諾說理財產品肯定安全可靠,一定能達到預期收益率,但是投資者并不能將此當成購買的依據。說得直白些,口頭承諾的收益率并不一定靠譜。”遲偉欣說,如果投資者與金融機構因為本金損失或是沒有達到收益率而對簿公堂,法院會以產品說明書及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為準,而不是以口頭承諾為依據。如果投資者只是一味聽從理財經理的意見,而忽略了合同協議中明確寫明的“非保本浮動收益”條款,那么即便打官司也不會贏。
“銀行理財產品之所以分為保本保收益、保本浮動收益和非保本浮動收益,完全是依據不同產品間的風險系數決定的。”遲偉欣說,既然銀行對各種理財產品進行了不同的設計,就說明這種產品存在本金虧損或者達不到預期收益率的可能。
所以投資者在購買非保本浮動收益產品時要抱有可能出現虧損的心理準備,不能一心只想著賺錢。
-當心
“另類”風險或更高
以火腿、普洱茶、葡萄酒等為標的的另類理財產品越來越常見。“同傳統的金融理財產品相比,另類理財產品的投資風險更大。”理財師李澤文稱,金融類理財產品通常有自己的估值體系,可以判斷其投資價值和投資風險。而另類理財產品則不同,不論是紅酒類還是普洱茶類理財產品都沒有完整的估值體系,其業績表現完全取決于投資標的的市場運行情況。以普洱茶類理財產品為例,如果遇到類似2007年那種價格暴跌,那么這類理財產品肯定會出現較大的虧損。最近一段時間,國內的紅酒價格也開始下滑,此時投資紅酒類理財產品就要格外小心。
李澤文認為,另類理財產品并不適合普通投資者,從目前的情況看,較適合兩類客戶:
那些對另類產品較了解的人士,他們能及時掌握相關行業的價格變化及走勢。
高凈值客戶,他們具有較高的抗風險能力,另類理財產品可以滿足獵奇心理。
對于那些有意向購買另類理財產品的投資者,首先要仔細閱讀產品說明書,知道收益是如何實現的,例如以“中國好聲音”為標的的理財產品,究竟需要通過怎樣的運作才能實現半年10%的回報率;另外,對產品的保障情況要有所了解,要知道是否有個人和單位進行擔保,是否可以提前贖回,如果產生虧損是否有穩妥的善后事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