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薌逸
3月份,一批新規即將落地實施,影響你我生活。
證監會規范行政裁量權
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裁量基本規則》(以下簡稱《裁量規則》),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裁量規則》旨在落實好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要求,確保精準打擊、嚴監嚴管,同時避免嚴而無序、嚴而無度。
《裁量規則》共二十五條,主要包括明確行政處罰裁量的基本要求,明確裁量階次和裁量情節,建立主要負責人批準或者集體討論制度,落實“立體追責”和“行刑銜接”,加強證監會的監督指導等內容。
提高金融機構依法合規經營能力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金融機構合規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管理辦法》要求,金融機構應當制定合規管理制度,按照“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要求,完善合規管理組織架構,明確合規管理責任,深化合規文化建設,建立健全合規管理體系。
《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金融機構應當在機構總部設立首席合規官,原則上應當在省級分支機構或者一級分支機構設立合規官。
加強保險公司分級分類監管
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的《保險公司監管評級辦法》(以下簡稱《評級辦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評級辦法》規定,保險公司監管評級結果分為1—5和S級。評級結果1—5級數值越大,風險越大,監管強度越強。正處于重組、被接管、實施市場退出等情況的保險公司,經監管機構認定后直接列為S級,不再參加當年監管評級流程。
保險公司監管評級要素包括公司治理、償付能力、負債質量、資產質量(含資產負債匹配)、信息科技、風險管理、經營狀況、消費者權益保護及其他。
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更好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
財政部等六部門印發的《政府性融資擔保發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要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當堅持以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為主業,聚焦重點對象和薄弱領域,重點為單戶擔保金額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等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支小支農擔保金額占全部擔保金額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80%,其中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占比原則上不得低于50%。
港澳銀行內地分行可開辦銀行卡業務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的《關于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銀行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實施。《通知》允許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外幣銀行卡業務以及對除中國境內公民以外客戶的人民幣銀行卡業務。
新能源汽車“車檢新規”實施
2025年3月1日起,國家標準《新能源汽車運行安全性能檢驗規程》(以下簡稱《規程》)將實施。《規程》提出面向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安全、驅動電機安全、電控系統安全和電氣安全的檢驗項目以及對應的檢驗方法和程序,以期為在用新能源汽車管理、維修、鑒定、二手車交易等環節的車輛檢驗提供技術支撐。
值得注意的是,《規程》將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安全充電檢測和電氣安全檢測列為必檢項目。
打擊“缺斤短兩”等計量違法行為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修訂發布的《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監督管理辦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訂《監督管理辦法》,主要是針對近年來集貿市場內不法商家“缺斤短兩”“計量作弊”等現象,解決民生關注的熱點問題,加強計量管理制度建設。
修訂后的《監督管理辦法》增加了經營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計量器具、不得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或者偽造數據等要求。
《監督管理辦法》還明確,經營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計量器具構成欺詐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退一賠三”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