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漏偏逢連夜雨,經營狀況不佳的4S店之王龐大集團(601258.SH)又面臨重要子公司即將解散的窘境。
第一財經記者獲取的一份仲裁通知顯示,由龐大集團參股、在其經銷產業鏈中占據重要一環的斯巴魯汽車(中國)有限公司(下稱“斯巴魯中國”),該公司實控人已于2020年2月5日,向香港仲裁法庭提出解散并清算斯巴魯中國的仲裁請求。
企查查信息顯示,斯巴魯中國實際控制人為一家名為“株式會社斯巴魯”的日本企業,持股60%;而龐大集團持有斯巴魯中國40%的股權。
“這意味著株式會社斯巴魯想要將龐大集團踢出局,結束與其合作關系。”一位接近龐大集團的內部人士向第一財經記者透露。
而此前龐大集團曾多次在財報中表述斯巴魯中國對公司的重要性。
龐大集團表示,斯巴魯中國為斯巴魯品牌汽車在中國的唯一總代理商,而斯巴魯品牌對本公司的銷售收入和利潤貢獻有著重要作用,進行上述關聯交易將有利于保證本公司獲得充足可靠的貨源,促進雙方長期、穩定的合作,從長遠來說對本公司有積極的影響。
而據上述人士表示,近幾年公司經營動蕩,斯巴魯中國貢獻了近半營收,是龐大集團的“半壁江山”。
一旦斯巴魯中國解散,對龐大集團來說,可能不僅會影響其在汽車行業中的地位;在財務層面,更是雪上加霜式的打擊。
日企要求解散并清算斯巴魯中國
這份仲裁通知顯示,斯巴魯中國于2006年3月10日于中國成立,在2013年4月10日前,是株式會社斯巴魯的全資子公司。
2013年4月10日,株式會社斯巴魯與龐大集團簽訂了《合資經營合同》,該合同規定,株式會社斯巴魯與龐大集團共同向斯巴魯中國出資。
出資完成后,株式會社斯巴魯占據斯巴魯中國60%股權、龐大集團占據斯巴魯中國40%股權,斯巴魯中國的法律地位也變更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而根據《合資經營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當事人發生了財產保全、扣押或凍結(包括其對合資公司的股權的凍結)、停止支付、無力支付、與其他公司等進行合并或其他重大的組織重整的情況時,或者其股份或過半數的股權被其他公司等取得或實質上控制時,任何一方當事人可向對方當事人提出解散并清算合資公司的請求。
也是依據此規定,株式會社斯巴魯向香港仲裁法庭提出解散并清算斯巴魯中國的仲裁請求。
因為龐大集團的管理人在2019年12月20日公告的《關于執行重整計劃之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的說明》中,將上述三家重整投資人(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國民運力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元維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與深圳市前海深商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合稱為“意向控股股東”。這證明,被申請人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將發生變化,符合《合資經營合同》中解散并清算合資公司的規定。
據此,株式會社斯巴魯主張,解散斯巴魯中國,并配合對斯巴魯中國進行清算;
將被龐大集團所持有的斯巴魯中國股權,按照該合同第57條第6款約定轉讓給株式會社斯巴魯,龐大集團需配合辦理股權轉讓手續。
此外,仲裁通知顯示,龐大集團在斯巴魯中國的全部持股(即40%股權)已被凍結。
自2018年開始,龐大集團在多個中國法院被起訴,相關申請人成功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措施,凍結龐大集團的銀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資產。
如2018年7月18日,中遠海運租賃有限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凍結龐大集團7845.97萬元資金;2018年8月8日,中國重汽集團濟南卡車股份有限公司,向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凍結龐大集團5500萬元資金;2018年10月19日,天津瑞之新電行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向安徽省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申請凍結龐大集團440萬元資金。
仲裁通知內容顯示,在執行上述訴訟的保全措施時,龐大集團在斯巴魯中國的全數股權(即40%)被凍結。
這場仲裁已持續兩年之久。近日,一位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近期將會出結果。
業績遠不及承諾,4S店之王將何去何從
自2019年12月重整成功后,曾經的4S店之王龐大集團日子并不好過。
7月15日,龐大發布2022年半年度業績預減公告稱,公司預計2022年半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000萬-3000萬元,較上年同期減少55266.49萬-56266.49萬元,同比下降94.85%-96.57%;預計2022年半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較上年同期減少6980.16萬-7980.16萬元,同比下降60.42%-69.08%。
龐大方面稱,今年上半年業績預減的原因,一方面是營業收入同比有所下降,銷售毛利率呈下降態勢,導致扣非凈利潤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另一方面是處置子公司股權所產生的非經常性損益金額較上年同期減少。
而斯巴魯中國意欲退出,或許和今年以來龐大汽車經銷業務經營不佳有關。
具體表現為,2021年上半年以來,龐大頗為倚重的斯巴魯汽車正在遭遇人員加速流失以及資金緊缺等問題。
據一位斯巴魯體系內4S店銷售人員表示,公司目前內部要求,車輛從廠商到店后,3日內就得交付(完成出售)。
而通常來講,一般經銷商從廠商拿到車后,需要一個月至一個半月的時間才能交付車輛。斯巴魯、龐大這種汽車一級經銷商,首先需要從廠商拿車,拿到車后還需到店庫存,然后銷售,這一整套“進銷存”都需要資金支持。“進銷存”周期越短、到店庫存的時間越短,資金占用也就越少、周轉效率就越高,資金會更快回籠。
“龐大集團為了節省進銷存這一整套流程中的資金占用,節省資金,這才制定了‘車輛從廠商到店后3日內就得完成交付’的規定。說明目前公司確實資金鏈條緊張。”一位接近斯巴魯中國的人士對記者說道。
據上述人士介紹,不少員工受不了這種嚴苛的銷售回款制度,最終選擇離職。此外,還有因公司組織架構調整、而不得不被動離開崗位的員工。
據第一財經記者獲得的一份由龐大總經理趙鐵流簽發,并加蓋有龐大集團公章的《關于斯巴魯品牌事業部部分組織架構調整的通知》文件顯示,“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經公司研究決定,調整斯巴魯品牌事業部部分組織架構。”
“過去的人員全部打散,無異于變相要求離職。”上述龐大內部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公司經營品牌中,日系品牌占有重要地位,可能會對公司的整體銷量構成一定影響。”龐大2021半年報稱。
而一旦斯巴魯中國正式脫離龐大體系,龐大集團重整時許下的業績承諾又該如何實現,這家曾經的4S店之王將何去何從?我們將持續關注。
作者:徐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