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 敏
7月25日,河南真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真實生物”)阿茲夫定片增加治療新冠病毒性肺炎適應癥注冊申請附條件獲批上市。
當日,復星醫藥火速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子公司復星醫藥產業與真實生物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就推進雙方聯合開發并由復星醫藥產業獨家商業化阿茲夫定等事宜達成戰略合作。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今年4月份,新華制藥就發布公告稱與真實生物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其中包括“真實生物同意新華制藥為其在中國及經雙方同意的其他國家的產品生產商和經銷商。”5月9日,華潤雙鶴也發布《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及阿茲夫定片委托加工生產框架協議》的公告稱,公司與真實生物將在產品研發、生產、經銷以及與經銷直接相關的多個方面、領域拓展合作。
如今,復星醫藥宣布拿下“獨家商業化阿茲夫定權益”,是否意味著新華制藥、華潤雙鶴在國內代理銷售權方面“出局”?
復星醫藥重金投入
根據復星醫藥發布的公告,本次合作領域包括新冠病毒、艾滋病治療及預防領域;擬合作區域為區域1(即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以及區域2(即區域1以外的全球地區,但不包括俄羅斯、烏克蘭、巴西及其他南美洲國家和地區)。
根據協議,復星醫藥產業應不晚于該協議簽署生效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真實生物支付人民幣1億元;針對區域1的合作,在完成約定的盡調和評估后,如符合預期,復星醫藥產業應在約定期限內向真實生物支付人民幣39950萬元;如認為合作產品適合在區域2進行開發和商業化,復星醫藥產業還需向真實生物支付人民幣3億元。
此外,商業化費用及收益分成方面,雙方合作產品在區域1銷售產生的毛利,根據銷售渠道的不同,由復星醫藥產業和真實生物按照50%:50%或55%:45%的比例進行分配。
上述合作事宜披露后引發廣泛討論,真實生物A股朋友圈——新華制藥、華潤雙鶴等也受到投資者關注。
有投資者在互動平臺上對新華制藥發出“靈魂拷問”:請問公司和真實生物簽訂的合作協議作廢了嗎?根據復星醫藥披露的其與真實生物的合作協議,貴公司阿茲夫定份額是否已經被瓜分?請問公司有沒有跟真實生物簽署合作協議?公司是負責阿茲夫定的生產還是銷售?還是既生產又銷售?
7月26日,針對投資者提問,新華制藥回復稱,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資訊網刊載了《關于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的公告》,其后刊載了《關于A股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截至目前公司除已公開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具體請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之公告為準。
《證券日報》記者撥打了華潤雙鶴的董秘辦公室電話,但并未接通。對于真實生物與華潤雙鶴、新華制藥簽署的合作協議,記者也聯系采訪了復星醫藥,但截至發稿,未得到公司回復。
“目前來看,真實生物與華潤雙鶴、新華制藥簽署的是框架協議,仍存在不確定性。從當前公布的細節來看,阿茲夫定的獨家商業化權益確實給了復星醫藥。”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華潤雙鶴、新華制藥有可能獲得生產權益。
不過,記者注意到,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境內生產藥品備案信息顯示,6月29日,阿茲夫定片的備案信息變更,生產企業名稱由北京協和藥廠變更為河南真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協和藥廠有限公司。而華潤雙鶴、新華制藥等尚未出現在生產企業名單中。
“這個需要行政審批,具體進展要看企業的資質準備等。”上述知情人士向記者表示。
競爭或白熱化
隨著未來獲批上市的新冠口服藥物數量增多,競爭或將陷入白熱化,新華制藥、華潤雙鶴甚至復星醫藥能分得幾杯羹,還是未知數。
就阿茲夫定而言,除了新華制藥、華潤雙鶴此前簽署了生產相關的協議外,5月10日,奧翔藥業發布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浙江麒正藥業有限公司已就阿茲夫定片的加工生產與真實生物簽訂了《委托加工生產框架協議》和《藥品委托生產質量協議》。此外,拓新藥業5月份在回復投資者提問時介紹,阿茲夫定原料藥的生產需要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公司子公司新鄉制藥股份有限公司阿茲夫定原料藥通過了與阿茲夫定制劑的關聯審評,新鄉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相應生產資質。
從外部環境而言,阿茲夫定片藥品本身也面臨著競爭對手日漸增多的局面。7月26日,《證券日報》記者從君實生物獲悉,公司已就藥學、藥理毒理學和藥物臨床試驗等相關研究工作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以下簡稱“藥審中心”)遞交新藥上市許可申請前溝通交流會議申請。如經溝通交流,藥審中心認為現有研究數據滿足藥品上市許可的技術要求,公司將提出VV116藥品上市許可申請,即按照藥品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向藥審中心提交VV116相關研究資料。
此外,根據健康數據分析公司Airfinity的最新報告顯示,輝瑞新冠口服藥物Paxlovid的銷售熱潮可能正趨于結束,需求疲軟或導致這一最熱門的新冠口服藥面臨供應過剩的局面。針對此事,《證券日報》記者也向輝瑞方面進行求證,但截至發稿,未得到公司回復。
“新冠口服藥物的市場前景取決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發展及演變。”某從事新冠口服藥物研發的上市公司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