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農場”這一國人在西方小說電影里常見的詞,去年首次出現在中央一號文件的土地流轉內容中,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這短短的一句話,猶如一石擊浪,在社會上引起陣陣漣漪。一年來,家庭農場大有迅速發展之勢,不少人躍躍欲試。
何為家庭農場?權威部門如是說:“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并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顧名思義,農業、一定規模、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是不可缺少的三要素,而一定規模的土地則是基礎性要素。其實,在我國一些鄉村,家庭農場早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就已自然生長出來。農村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后,有的農戶向集體或其他農戶承包較多土地,實行規模經營,客觀上形成一些家庭農場。中央提出“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也是順勢而為。但就目前而言,在我國,家庭農場之概念還相當混亂:有的農場不以家庭成員為主或不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卻自稱家庭農場;有的人將家庭農場與專業大戶或“休閑農業”混為一談。特別值得警惕的是,農村一些家族勢力為牟取私利,以辦家庭農場之名,行強迫農民流轉土地之實,剝奪農民的土地經營權。
在我國農村,鄉村中的一些事務往往為家族勢力所左右。特別是在農村土地日益升值、獲得流轉土地難度越來越大、成本越來越高的情況下,一些大權在握的村干部,為了攫取土地的增值收益,攫取國家給予“三農”的諸多利好,便倚仗家族勢力,強行掠奪農民手中的土地經營權。有的不僅濫施淫威,強迫農民流轉土地,甚至連農民自家的宅基地也不放過。土地使用權、經營權這一對農民來說改革開放最重要的果實,正在被一些家族勢力或強勢集團以辦家庭農場等名義剝奪。這一問題在部分來信中有所反映,必須得到應有的重視。
在城鎮化的浪潮下,家庭農場不僅是解決農村勞動力轉移所帶來的土地拋荒問題的途徑之一,也是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機制的途徑之一。有專家斷言,一個農戶守著一畝三分地的時代已漸行漸遠,大力發展職業農戶和大農戶,從小規模、零散性的農業生產向市場化、專業化、規模化方向轉型,是必然趨勢。但就目前而言,土地流轉仍須循序漸進。只有土地流轉真正給農民帶來實惠,只有農民不再有轉出土地的后顧之憂時,農民才會將手中的土地放心流轉出來。地方政府應該保證的,是不能讓土地承包戶成為強勢集團、投機分子手中的棋子,不能讓農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不能讓農村土地改革的成果被少數強權、強勢者吞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