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丹化則專門出具說明,表示接受轉讓股份的11位投資者與*ST丹化、永同昌之間無關聯關系,也非一致行動人。
但記者注意到,永同昌2009年12月25日發布的審計報告顯示,“北京興業創新投資有限公司”與永同昌為同一實際控制人。
此外,7月16日,《中國經濟周刊》記者來到北京匯龍興業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的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外大街建華南路19號某寫字樓5層,但并未發現該公司的辦公地點。一位物業人員告訴記者,他在此工作的4年時間,就沒發現有這家公司。
但記者在該寫字樓5層意外發現,北京天潤控展投資有限公司在此辦公。該公司員工表示法人代表胡建軍不在,無法接受記者的采訪。
對于《中國經濟周刊》提出的“是否對永同昌和相關受讓股權方之間是否有關聯關系進行核查”的問題,劉永表示“不清楚這個事情”。
山東高速集團方面則告訴《中國經濟周刊》,上述11家投資者是根據丹東中院裁定后經拍賣獲得相應股份,并未參與本次交易(指重組)的決策過程。同時,山東高速集團自決定重組上市公司至今尚未接觸過任何上述投資者,“上述投資如何處置其持有的股份純屬其個人投資行為,與本集團無關。” (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