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違紀違法犯罪人員餉”:一些受黨政紀處理的人沒有相應地降低其工資,或受到司法處理的人仍領取原工資。今年4月,山東省沂南縣檢察院針對當地發生的數起國家工作人員“帶薪坐牢”現象開展專項調查,發現近三年辦理的職務犯罪案件已判刑61件61人,有32人的工資沒有變動。
5.“冒名餉”:一些本不屬于財政供養的人員,冒用他人名義領取財政工資。在這一類中,“官二代”居多。2011年,重慶市萬州區前任區長的“80后”女兒李某,在萬州駐京聯絡處常年不上班卻照拿工資。
6.“死人餉”:主要表現為在職離退休死亡仍領工資或多領遺屬補助。2008年,安徽省碭山縣清理出在職離退休死亡98人,遺屬補助人員死亡88人,占“吃空餉”人員的36.8%。(信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