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設多層次市場體系,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穩步發展主板和中小板市場,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上市和再融資。準確把握創業板功能定位,完善創業板發行監管規則,在嚴格把關基礎上,積極擴大創業板市場規模,增強資本市場對自主創新的支撐能力。加快場外市場建設,制定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擴大試點具體方案,研究擬訂場外市場建設總體方案。積極發展債券市場,創新公司債券品種和發行方式,提高債券審核效率,增加公司債券融資規模。適應經濟發展和資本市場改革開放的需要,探索境外企業在境內上市的制度安排。
強化基礎性制度建設,完善市場化運行機制。推出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根據試點情況及時完善業務規則,審慎穩妥擴大試點范圍。推動股指期貨順利推出、平穩運行。按照分步實施、逐步完善的原則,繼續深化發行體制改革,優化發行條件和程序,加強對詢價、定價過程的監督,完善一級市場價格形成機制。
健全上市公司并購和退市機制,優化資源配置的渠道和方式。以深入推進上市公司治理整改活動為契機,鼓勵部分改制上市公司通過并購重組、定向增發等方式實現整體上市,解決同業競爭,減少關聯交易。完善并購重組市場化制度安排,提高并購重組質量和效率。積極推進主板、中小板退市制度改革,防范和打擊通過操縱利潤規避退市的行為。
進一步提高資本市場透明度,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切實履行政府信息公開職責,及時、準確公開監管信息。加強新聞發布工作,制定公開征求意見制度,強化行政行為的全程約束,著力推進市場監管公開化、透明化。進一步督促上市公司健全信息披露內控制度,依法公平披露信息。加強對發行上市、并購重組等重要環節的信息披露監管,防止發生惡性造假和內幕交易行為。完善資本市場信息披露規范體系,提高市場整體透明度。
維護市場“三公”秩序,引導和規范市場健康發展。大力加強市場法制化、制度化建設,配合做好《證券投資基金法》的修訂工作,推動出臺《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強化對上市公司、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及中介服務機構的常規監管,完善違法違規線索的發現處理機制,嚴厲打擊內幕交易、“老鼠倉”和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好“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深化投資者教育和服務,保護廣大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