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廣州市級財政撥付的文物保護專項經費高達6000萬元。這6000萬元怎么花?半年過去,終于有了計劃。昨日,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委員會和文物管理委員會召開2014年第一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2014年廣州市文物保護專項資金安排計劃》,落實了4080萬元專項資金的去向。值得一提的是,專項資金安排向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傾斜,其中1400.1萬元用于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修繕,占了最大頭。私人業主修繕最高可獲200萬元資助,最高可達修繕額度的70%。
■新快報記者 周雯 通訊員 曹曉亮
●怎么用?
遵照“危重險急難”的標準
經歷百年滄桑,大多數不可移動文物岌岌可危。年初,廣州市財政預算明確拔款6000萬元,作為《廣州市文物保護規定》要求的文物保護專項資金。這筆資金被視為不可移動文物的“救命錢”,其間,“救命錢”一直按兵不動,引發爭議。
記者從廣州市文廣新局獲悉,作為資金使用依據的《廣州市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仍未獲得正式通過,但此次安排計劃以《管理辦法》的草案為準繩進行。在部署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的申報工作方面,要求各區按照“危重險急難”的標準,報送申請項目。
備受關注的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補助項目,由各區文廣新局具體收集,會同區財政局審核后聯合上報,再經由市文廣新局將組織專家論證評審后,根據綜合評審意見按項目的輕重緩急順序列入次年度專項資金項目庫。在評審時,將綜合考慮文物價值、現狀情況、可操作性等多方面因素,確保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用到刀刃上,使文物“用到位、修得好”。
●用在哪?
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占大頭
6000萬元到底花在哪兒?安排計劃中表明,計劃第一批安排約4080萬元用于各項文物保護,具體如下:國有不可移動文物搶修補助1311.94萬元;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修繕、保養補助1400.1萬元;預撥聘請文物保護監督員補助590萬元;文物保護科學研究補助75萬元;國有土地出讓前考古勘探發掘700萬元。目前,僅先行撥付用于考古的500萬元已落實到位。
文物修繕及聘請文物監督員補助經費,分配到各個行政區,分別為越秀630萬元、荔灣255萬元、海珠120萬元、天河121萬元、花都74萬元、蘿崗110萬元、南沙20萬元、番禺389萬元、黃埔548萬元、白云75萬元、增城573萬元和從化40萬元。
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修繕占了經費最大頭,達34.3%。記者了解到,這筆補助,需由私人業主主動提出申請。其中市級以上非國有文物保護單位,最高可按財政評審審定修繕預算額度的70%予以補助,金額最高可達200萬元。
■首批4080萬元文保經費安排示意圖
■制圖:王云濤
如何申請?
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業主
7月5日起可以提出申請
據悉,廣州初定于7月5日開始向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業主征集第二批及2015年的修繕補助申請。
步驟一:7月5日至8月15日,需要申請修繕補助的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業主可在廣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官網(網址:
http://.xwgd.gov)下載申請工作指南、補助經費申請工作流程圖和補助經費申請表格等資料,完成基本資料填寫。
步驟二:由街道確認屬實后,向所在區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申請。
步驟三:市文廣新局將對所報申請項目統一提交專家評審,對其進行審核、評估,并對審核結果進行公示,再按程序報批后安排使用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