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每周通報欄目再次通報了14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這是每周通報啟動以來的第三次通報,記者統計發現,此次通報的案件中違反工作紀律的案件依舊是占比最多的,有超過50件,其次是違規配備使用公車、違規發放款物和大操大辦婚喪喜慶。
本地案件
5起案件4起在昌平
北京本周通報了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4起出自昌平,涉及了公款旅游、公款購買禮品、大操大辦婚禮等問題。
2013年6月,昌平區崔村鎮西辛峰村黨支部組織部分黨員公款赴大連參觀旅游,還給沒有參加旅游的黨員發放購物卡。昌平區紀委給予西辛峰村黨支部書記王德全黨內警告處分。
2013年7月下旬至8月中旬,昌平實驗小學組織教職工赴山東、云南、貴州學習培訓,期間公款旅游,共計支出31萬余元。昌平區紀委給予該校黨支部書記、校長蘇鵬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11年底至2013年春節期間,昌平區百善鎮東沙屯村黨支部書記周大勇多次使用村集體資金購買總價值4.3萬余元的禮品用于送禮,經昌平區紀委同意,百善鎮黨委給予周大勇黨內警告處分。
2013年12月8日,昌平區小湯山鎮阿蘇衛村黨支部書記劉長啟違反規定為其子大操大辦婚禮,共擺酒席89桌,收受禮金13.84萬元。昌平區紀委給予劉長啟黨內警告處分。
另外一起被通報案件出自延慶縣,2014年2月22日,沈家營鎮水務站科員張永華邀請轄區管水員參加其子婚禮,收受禮金13200元。延慶縣紀委給予張永華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