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劉先生花費797元購買的韓國正官莊產品。(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③蜂蜜柚子茶被指包裝上既無進口批號又無生產商地址。(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購買韓國正官莊“高麗參元飲品”后 發現批準文號有錯字 生產廠家地址不一致
本報訊 (記者潘播)去年7月,深圳市民劉先生購買的韓國正官莊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廠家拖延半年不與劉先生聯系調解,最終調解雙方仍無法達成一致。前日,劉先生將商家起訴至南山區法院要求10倍賠償。
據悉,劉先生起訴前曾向南山區藥監局投訴。昨日,南山藥監局回復本報記者稱,被投訴保健品標簽標識已經完成整改;并從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長寧分局獲悉,上述進口保健品相關檢疫、報關單據資料屬實。
批號有錯字 無生產商地址
去年7月2日,市民劉先生在南海大道正官莊六年根商業(上海)有限公司深圳旗艦店購買保健品,其中包括四袋號稱“原裝進口”的“高麗參元飲品”,一瓶蜂蜜柚子茶,一共花費797元,并辦理了相關手續成為正官莊的會員。
隨后查驗包裝時,劉先生意外地發現外包裝上批準文號寫的是“衛進食建字(1997)第044號”,而并非理應出現在食品、保健品上的“健”字。
劉先生開始仔細檢查,隨后發現生產商地址也有錯誤:包裝盒及產品標識上的生產商韓國人參公社地址為:韓國大田廣域市西區屯山洞926,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網站上顯示的擁有正官莊商標的韓國人參公社地址為:韓國大田廣域市大德區坪村洞100,兩者不一致。
此外,蜂蜜柚子茶也有問題,劉先生發現其包裝上既無進口批號;又無生產商地址。種種問題使劉先生懷疑其產品質量安全,隨即停止食用該產品。
正官莊深圳公司已注銷
據劉先生介紹,經銷商方面開始表示愿意調解,提出7日內按照劉先生10賠償的要求予以賠償,并以需要上海總部核對產品為由,向劉先生取回一盒產品,但此后便再無下文。
苦等數月的劉先生查閱其深圳公司的工商資料發現,對方已將公司注銷。對此,原正官莊深圳公司一名負責人前日回復記者稱,注銷公司是因為集團的戰略調整,目前華南地區經銷部門已經搬遷至廣州。他表示,公司對相關產品進行過調查,但相關結果不便透露。
隨后,劉先生向藥監部門進行了投訴。南山區藥監局一位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當時收到投訴后,已經進行調解并責令其整改,“目前其在深圳的公司確實已經注銷,目前只保留了保健食品經營許可證。”
調解不成 消費者訴至法院
據劉先生介紹,在第一次表達調解意愿半年后,正官莊方面才再次聯系劉先生,表示愿意退還購物款,并以其他一些產品作為補償。劉先生拒絕并表示對其產品質量并不放心,仍要按原賠償標準索賠,雙方始終沒有達成一致。
經過查驗法律條例,劉先生認為,這些食品說明書和包裝信息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相關規定;同時,《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保健食品標識規定》、《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均要求標簽和說明書符合規定的項目且應與批準證書內容一致。
劉先生表示,正官莊深圳旗艦店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規定的食品的行為,不僅使他損失了購買食品的金錢,而且也使廣大消費者處于危險和不安之中,“生產商和銷售商名稱及地址有誤,也會給消費者的索賠帶來麻煩。”
前日,劉先生將正官莊起訴至南山區人民法院,申請10倍賠償。
正官莊:
法院裁決
出來之前
不會表態
正官莊方面的一名法律顧問表示,“劉先生有自己的維權途徑,藥監局也有自己的調查,既然消費者已經上訴,在法院裁決出來之前公司并不會表態。”
南山藥監:“正官莊牌高麗參元飲品”標簽標識已完成整改
南山藥監局稱,接到投訴后,對投訴的保健食品“正官莊牌高麗參元飲品”進行了調查,并進行了調解和處理。曾對舉報人和被舉報人進行過多次調解,但雙方就賠償金額未達成一致,投訴人希望通過其他法律手段解決賠償事宜,被舉報人無異議。
回復稱,去年9月23日,南山藥監局接到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案件移送函后,在9月26日對正官莊六年根商業(上海)有限公司深圳旗艦店進行了現場檢查,檢查現場發現被投訴的保健食品 “正官莊牌高麗參元飲品”標簽標識已經完成整改。
回復表示,為進一步核實上述保健食品的相關情況,南山藥監局已發函至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長寧分局進行協查,并從復函獲悉:上述保健食品是由正官莊六年根商業(上海)有限公司統一進口并銷售到正官莊六年根商業(上海)有限公司深圳旗艦店的保健食品,并提供了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的《衛生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及出庫單,以上資料和單據屬實。